試驗方法
1、將處于室溫下的試驗樣品按正常位置放入高低溫試驗箱內,此時高低溫試驗箱的溫度也為室溫。對于試驗樣品進行使用環境溫度試驗時,試驗樣品處于非包裝、正常使用狀態。對于試驗樣品進行貯存環境溫度試驗時,試驗樣品處于包裝狀態。
2、將高低溫試驗箱的溫度調控到符合規定的溫度值并保持。對于試驗樣品進行使用環境溫度試驗時,保持時間不少于2 h。對于試驗樣品進行貯存環境溫度試驗時,保持時間不少于4 h。
3、高低溫試驗箱內溫度變化速率:0.7 ℃/min~1.0 ℃ / min。
4、高低溫試驗箱內溫度值與設定值的偏差以及恒溫區溫度均勻度應不大于±2℃。
試驗背景
由于低溫或高溫引起的材料特性變化,增加了密封設備或部件在低氣壓下變形或破裂的風險。溫度試驗主要驗證產品在極值溫度條件下是否發生變形或功能影響,是否可以正常運作。溫度變化試驗主要測試產品反復承受溫度極值的耐受力。
水文儀器溫度試驗可確定產品在規定的環境溫度條件下使用、貯存的適應性。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水文儀器的環境試驗能力,為水文儀器提供專業的溫度試驗等環境試驗服務。
水文儀器溫度試驗機構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水文儀器的環境試驗能力,為水文儀器提供專業的溫度試驗等環境試驗服務。
試驗標準
GB/T 9359-2016 水文儀器基本環境試驗條件及方法
GB/T 1771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鹽霧性能的測定
GB/T 2421.1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概述和指南
GB/T 2421.2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規范編制者用信息 試驗概要
GB/T 2422-2012環境試驗 試驗方法編寫導則 術語和定義
GB 4208-2008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T 4796電工電子產品環境條件分類 第1部分:環境參數及其嚴酷程度
GB/T 19677水文儀器術語及符號
GB/T 50095水文基本術語和符號標準
試驗范圍
觀測水文要素的儀器、設備或裝置,統稱為水文儀器,主要分為:水位儀器、流速儀器、降水儀器、水溫儀器、冰凌儀器、土壤水儀器、泥沙測驗儀器、水質采樣儀器、水文測驗設備及測具、計數顯示及記錄儀器、通信遙測儀器設備、數據轉換處理儀器
具體包含:如水文巡測車、水文自動測報裝置、水位傳感器、水位測針、遙測溫度計、半導體溫度計、中子測水儀、懸移質泥沙采樣器、超聲波探測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