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評估內容
一、評估依據
1. 相關碳排放管理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公司要求;
2. 國家及各省市碳配額分配方案,碳交易市場行情;
3. 項目相關工程資料和技術合同等。
二、項目概況
1. 建設單位基本情況等;
2. 項目基本情況。
三、碳排放量計算
1. 碳排放總量計算;
2. 納入全國碳市場的碳排放總量計算;
3. 碳排放強度和配額缺口計算 。
四、碳排放經濟性分析
根據項目所在地的配額分配政策,測算碳配額盈虧情況。
五、減少碳排放措施分析
對項目的能源消耗、工藝過程排放、火炬放空、CO2回收利用和凈購入電力和熱力等環節分析減少碳排放的措施。
六、結論及建議
對項目的碳排放情況進行整體評價,并針對碳履約管理、碳技術管理等方面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碳排放評估依據
1、國家、地方、行業碳排放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所采用的配額分配方法、方案等。
2、企業在碳排放、碳減排方面的相關管理規定及要求。
3、項目工藝說明、物料平衡、能耗等碳排放相關資料。
碳排放評估原則
1、科學客觀:應采用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正式頒布的文件規定的基本參數、配額分配方法等;如國家、地方或行業未正式頒布相關文件規定,應選用經論證研究的參數和方法。應結合項目具體特點,給出科學合理的減排措施建議。評估結果應能客觀反映項目碳排放的實際情況及其對項目的影響程度。
2、不重不漏:在確定溫室氣體種類、計算項目碳排放量時,不得重復計算,也不得有漏項。
3、真實有效:對項目提供的原始資料、原始數據、項目基礎數據等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做出分析和判斷;對所收集的相關行業的材料與數據的真實性、適應性、適用性做出分析和判斷。對所收集的國家、行業及項目建設所在地發布的碳排放政策、文件、法規、標準、指南等的適用性和時效性做出分析和判斷。
碳排放評估程序
1、明確工作內容:評估的工作范圍、內容、完成時間、質量要求等。
2、組建評估團隊:根據項目特點,組建符合專業性要求的評估團隊,確定項目負責人、報告編制人、校核人等。
3、編制工作方案:據項目實際進展情況和進度要求,編制工作方案,制訂實施計劃。
4、收集資料:
a)建設單位基本情況。
b)項目概況、建設方案等。
c)碳評估相關的基礎數據等。
d)相關政策、法規文件、碳市場相關信息等。
5、分析評估:計算項目碳排放量,估算碳排放費用 ;分析碳減排的潛力,提出適合的碳減排措施。
6、編制報告:編制報告,并依次開展校核、審核、審定等工作。
7、報告評審:根據需要組織開展報告評審/審查會。
8、報告完善:根據報告審查會提出的意見或建議,對碳排放影響評估報告進行修改和完善。
2021年,《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對‘兩高’ 項目開展碳排放影響評價試點,設置碳排放評價專章。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將碳排放影響納入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從設計源頭進行碳排放管控,進一步加強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