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壤環境調查相關法規、政策
《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
《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
《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工作指南(試行)》
《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信息采集技術規定(試行)》
《在產企業地塊風險篩查與風險分級技術規定(試行)》
《關閉搬遷企業地塊風險篩查與風險分級技術規定(試行)》
《關于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試點工作的通知》
《污染場地術語》(HJ 682-2014)
《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發布稿)》(HJ25.1-2014)
《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發布稿)》(HJ25.2-2014)
《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發布稿)》(HJ25.3-2014)
《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發布稿)》(HJ25.4-2014)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6-200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4-2004)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關于切實做好企業搬遷過程中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
《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關于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二、土壤環境調查具體工作內容
土壤環境排查與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方案編制、現場樣品采集和數據分析,排查場地污染狀況、編制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區域性排查分析報告;編制土壤環境污染綜合防治實施方案。
土壤環境調查風險評估與修復方案編制
開展針對重金屬、環保類等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土壤、地下水等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針對鉻、砷、鎘、汞、錫、銻、鎳、銅、鋇、鉛、鋅等重金屬和有機環保類污染場地,編制場地環境修復方案。針對區域、流域重金屬污染,編制區域性或流域性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實施方案。
一、土壤環境調查服務內容
編制污染場地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實施方案;
開展污染場地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監測并編制評估報告;
協助場地責任單位完成其他相關備案程序;
開展場地環境監測工作,包括采樣和樣品分析等;
開展土壤環境調查、污染場地風險評估;
編制土壤場地環境初步調查、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報告;
協助場地責任單位完成其他相關備案工作。
土壤環境調查服務,并出具符合相關規范和政策要求的評估報告。
健明迪檢測入冊了“污染地塊再開發用從業單位登記名錄”,充分發揮自身服務優勢,為相關部門、企業單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