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蟲劑爆炸原因鑒定
原告從商場購買殺蟲劑一瓶,在沒有拆開包裝的情況下,依據說明書存放要求進行放置。幾天之后,原告在正常使用殺蟲劑時,瓶身發生炸裂,導致手指嚴重損傷。不久后,原告將殺蟲劑生產方告上法院,并由法院委托本司對殺蟲劑壓力容器瓶是否存在質量缺陷進行技術鑒定。
經專家組鑒定,得出以下結論:
1、廠家未能提供殺蟲劑罐裝生產工藝和技術文件;
2、產品沒有明顯安全使用提醒標識;
3、廠家進行出廠檢驗時操作不規范,檢測結果不足以保證產品質量;
4、殺蟲劑罐裝重量嚴重超出生產廠家所述規定值是引起罐體爆炸的主要原因。
殺蟲劑質量鑒定機構
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可劃分為: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火災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農機事故、水上交通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