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方法
1、低溫運行試驗: 0級的試驗溫度為-5±2℃;Ⅰ和Ⅱ級的試驗溫度為-10±2℃;Ⅲ級的試驗溫度為-25±2℃;Ⅳ級的試驗溫度為-40±2℃。小件試驗樣品持續時間為2h,大件為16h。
2、低溫耐久試驗: 0、Ⅰ和Ⅱ級的試驗溫度為-25±2℃;Ⅲ和Ⅳ的試驗溫度為-40±2℃。試驗樣品持續時間均為72h。
試驗背景
低溫會導致電解液凍結,電解液一旦凍結,就會導致電解電容、電池不能正常使用。過于低的溫度也會影響電子產品的正常啟動,使電子產品的儀表增大誤差。 消防電子產品低溫試驗可測定各類使用場景下的消防電子產品在低溫環境下使用、運輸、放置或貯存的適應性。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消防電子產品的環境試驗能力,為火災報警設備、報警閥、消防通信設備等消防電子產品提供專業的低溫試驗服務。
消防電子產品低溫試驗機構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消防電子產品的環境試驗能力,為火災報警設備、報警閥、消防通信設備等消防電子產品提供專業的低溫試驗服務。
試驗標準
GB/T 16838-2021 消防電子產品環境試驗方法及嚴酷等級
GB/T 2423.1-2008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A:低溫
試驗范圍
1、火災報警設備:火災報警觸發器件、 火災報警控制裝置、火災警報裝置、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等。
2、報警閥:濕式報警閥、干式報警閥、雨淋報警閥、預作用裝置、延遲器、水力傳感器、水力警鈴等。
3、消防通信設備:火警調度機、消防指揮調度設備、消防車輛動態管理裝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