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方法
1、按規定將受試設備安裝在試驗箱(室)內;
2、受試設備在30 ℃±2℃、相對濕度(85±4)%條件下保持穩定;
3、在2h±1/6 h內,將試驗箱溫度升到高溫溫度±2℃ ,相對濕度升到(95±4)%;
4、保持試驗箱溫度高溫溫度±2℃和相對濕度(95±4)%至少6 h;
5、在以后的16 h±0.25 h內,將溫度逐漸降到30 ℃±2℃。在此期間,保持盡可能高的相對濕度,且≥85%;
6、步驟1~5構成1個試驗周期,重復這些步驟直到完成規定數量的試驗周期。 在最后一個試驗周期結束前15 min內使受試設備工作,并按相關技術文件規定進行功能/性能檢測。 如果需要將受試設備拿出試驗箱外進行檢測,檢測時間≤15 min,否則需要將受試設備重新放入試驗箱,再次達到規定的溫度和相對濕度后,才能拿出試驗箱繼續進行檢測。
試驗背景
民用輕小型無人機指起飛重量在0.25kg~150kg之間的無人機系統(含飛行器和地面站)。 輕小型無人機濕熱試驗可測定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耐受自然的或誘發的潮濕大氣的能力。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的環境試驗能力,為輕小型無人機提供專業的濕熱試驗服務。
輕小型無人機濕熱試驗機構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的環境試驗能力,為輕小型無人機提供專業的濕熱試驗服務。
試驗標準
GB/T 38924.7-2020 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環境試驗方法 第7部分:濕熱試驗
GB/T 38924.1-2020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環境試驗方法 第1部分:總則
試驗范圍
適用于在使用過程中會經歷濕熱環境的民用輕小型無人機(起飛重量為0.25 kg~150 kg)系統(含飛行器和地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