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方法
1、鹽溶液的濃度應為 5%±1%,用水應符合規定,避免帶米污染或酸堿條件的變化從而影響試驗結果。
2、使用交替進行的24h噴鹽霧和24h干燥兩種狀態共96h(2個噴劣濕潤階段和2個干燥階段)的試驗程序。
3、噴霧階段的試驗溫度為35℃±2℃。此溫度并不模擬實際暴露溫度。如果合適,也可以使用其他溫度。
4、試驗過程中應保證試驗箱內的風速盡可能為零。
5、調節鹽霧的沉降率,使每個收集器在80cm2的水平收集區內(真徑10cm)的收集量為每小時1ImL~3mL溶液。
試驗背景
鹽霧環境可能導致裝備(產品)產生不良的腐蝕效應、電氣效應和物理效應,如電化學反應導致的腐蝕、加速應力腐蝕、鹽沉積物導致電氣設備損壞、腐蝕絕緣材料及金屬、機械部件和組件的活動部分阻塞或卡死、由于電解作用而導致涂層起泡等。
軍用裝備鹽霧試驗可測定各種軍用裝備的鹽霧環境適應性,確定材料保護層和裝飾層的有效性及測定鹽的沉積物對裝備物理和電氣性能的影響。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軍用裝備的氣候環境試驗及機械環境試驗能力,為軍用裝備提供專業的鹽霧試驗服務。
軍用裝備鹽霧試驗機構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軍用裝備的氣候環境試驗及機械環境試驗能力,為軍用裝備提供專業的鹽霧試驗服務。
試驗標準
GJB150.11A-2009 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11部分:鹽霧試驗
GJB150.1A-2009 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JB 4239裝備環境工程通用要求
試驗范圍
1、評價裝備及其材料保護性覆蓋層和裝飾層的質量和有效性,定位潛在的問題區域、發現質量控制缺陷和設計缺陷等;
2、優選材料和評價裝備;
3、主要暴露于含鹽量高的大氣中的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