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功能區環境質量監測
選擇影響海域的主要污染因子為必測項目,通常包括 pH、溶解氧、無機氮(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和氨氮)、活性磷酸鹽、化學需氧量、石油類和重金屬等,GB 3097 中的其他項目和臨近污染源排放的特征污染項目根據條件和必要性為選測項目,沉積物、生物質量和生物根據污染狀況和管理需求選擇測定項目。
監測背景
近岸海域專題監測是針對環境功能區環境質量監測,重大涉海工程環境影響監測,赤潮多發區環境監測,潮間帶監測,海濱浴場水質監測等潛在受污染海域進行的專題監測工作。健明迪檢測擁有專業的團隊和技術人員,為業主提供專業可靠的近岸海域專題監測,可針對待監測海域進行現場調查、采樣、分析、質控、報告編制等工作,以預防可能出現的海域污染事故。
赤潮多發區環境監測
監測時間應根據赤潮發生的歷史資料及實際赤潮發生時間來確定,巡視性監測原則上每 7 天進行一次,在赤潮發生的高危期每 3 天進行一次,在養殖區域的赤潮高危期應每天進行一次監測。
近岸海域專題監測機構
近岸海域專題監測是針對環境功能區環境質量監測,重大涉海工程環境影響監測,赤潮多發區環境監測,潮間帶監測,海濱浴場水質監測等潛在受污染海域進行的專題監測工作。
潮間帶監測
a)必測項目
1) 潮間帶生物:種類、群落結構、生物量及棲息密度;
2) 沉積物質量:有機碳、石油類、硫化物和沉積物類型;
3) 水質:水溫、pH、鹽度、溶解氧、石油類、營養鹽和重金屬等。
b) 選測項目
1) 沉積物質量:總汞、鎘、鉛、砷、氧化還原電位;
2) 水質:化學需氧量和懸浮物質。
重大涉海工程環境影響監測
監測內容包括水質、沉積物質量、海洋生物、潮間帶生態和生物質量。重點監測對象為海洋生物,尤其是對重要生物資源的棲息地、產卵繁殖場所的海洋生物影響監測。
規范標準
GB 3097 海水水質標準
GB/T 12763.2 海洋調查規范 第 2 部分 海洋水文觀測
GB/T 12763.3 海洋調查規范 第 3 部分 海洋氣象觀測
GB/T 17826 海洋生物分類代碼
HJ/T 82 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
HJ 442.1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第一部分 總則
HJ 442.3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質監測
HJ 442.4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第四部分 近岸海域沉積物監測
HJ 442.5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第五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質量監測
HJ 442.6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第六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監測
HJ 442.7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第七部分 入海河流監測
HJ 442.8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對近岸海域水環境影響監測
HJ 589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
HJ 730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點位布設技術規范
HY/T 069 赤潮監測技術規程
HY/T 095 海洋溢油生態損害評估技術導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