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標準
DZ 0039.1-1992 地質儀器產品基本環境試驗條件及方法 總則
DZ 0039.6-1992 地質儀器產品基本環境試驗條件及方法 碰撞試驗
GB/T 12085.22-2022 光學和光子學 環境試驗方法 第22部分: 低溫、高溫或溫度變化與碰撞或隨機振動綜合試驗
GB/T 32065.12-2015 海洋儀器環境試驗方法 第12部分:碰撞試驗
試驗背景
碰撞試驗主要適用于那些在運輸過程中和使用過程中,可能受到重復碰撞影響的元器件、設備和其他產品,其目的是確定元器件、設備及其他產品在使用和運輸過程中受到多次重復性機械碰撞的適應性及評定其結構完好性。同時,碰撞試驗也可以作為產品滿意設計和質量控制的手段。
地質儀器碰撞試驗目的在于確定在使用、運輸過程中,承受多次重復碰撞的適應性及評價結構的完好性。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地質儀器產品的環境試驗能力,為地質儀器產品提供專業的碰撞試驗服務。
地質儀器碰撞試驗機構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地質儀器產品的環境試驗能力,為地質儀器產品提供專業的碰撞試驗服務。
試驗方法
1、試驗臺的校正:應用近似受試產品重量的模擬物體與碰撞臺組合,對碰撞臺進行校正,以滿足所規定的試驗條件。
2、將受試產品置于正常大氣條件下,至少放置1h,使之達到溫度穩定;然后按產品技術標準(技術條件)規定對受試產品進行外觀檢查、機械性能和電氣性能的檢測。
3、受試產品的安裝:受試產品牢固的固定在試驗臺上。 當運輸和安裝方式為已知時,而且碰撞的最大作用力是沿垂直方向時,則按該方向安裝試驗;當有兩個以上安裝位置時,應按相互垂直的軸向方向,分別安裝進行試驗。
4、條件試驗
1)受試產品置于非工作狀態,按規定進行試驗。在試驗的中間應對受試產品進行中間檢測,目的在于觀察產品是否發生失效,如發現失效立即停止試驗。
2)在碰撞過程中,必要時可在受試產品的適當位置安裝傳感器,加速表或示波器進行試驗過程的監測。
5、最后測量 試驗結束后,取下受試產品置于正常大氣條件下恢復1h,按產品的技術標準(技術條件)規定,對受試產品首先進行目測檢查,外觀應無損傷,機械結構無破裂、變形;緊固件無松動,元件、部件無脫落﹔然后對受試產品進行機械性能和電氣性能的檢測,結果應符合產品技術標準(技術條件)的規定。